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6-05-07 11:26 浏览:620

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黄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城市公交客运、汽车租赁、汽车修理、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因公司业务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承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交驾驶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热爱公共交通事业,责任心强、作风踏实,能够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车辆操作规范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度。

2.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类疾病、心脏病、重度高血压、突发性昏厥等一切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及生理缺陷,能够适应公交驾驶岗位工作强度。

3. 学历要求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有效的A1或A3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女性46周岁及以下,男性50周岁及以下。

4. 从业记录良好,无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及违规习性;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征信及从业品行良好。

 

四、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完整携带以下全部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5.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 车管所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证明原件。

 

五、招聘流程

1. 报名: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填写报名表。

2. 审核: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3. 测评:面试加实际操作,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实操成绩占总分60%;经两轮考核后,择优录取。

4. 体检: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健康检查标准。

5. 培训:对入围人员集中进行统一培训。

6. 复核:对培训不合格、不适应公交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不予录用。

7. 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天。

 8. 试用: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招聘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安排上岗。上岗试用1个月经考核仍不能独立操作的,不予录用。

9. 录用: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劳务外包用工模式,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行岗位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17:00截止。仅工作日受理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休息日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黄山市齐云大道35号)。

3. 咨询电话:0559-2180932,0559-2180935(仅工作日咨询)。